关于组织申报武汉市社科联2023年一般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02 点击数:

校内有关单位:

市社科联2023年一般课题自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结合省委、市委的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深入研究党的创新理论和国家重大战略以及武汉改革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深入总结武汉现代化进程中重大实践经验,突出应用对策研究,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较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加快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武汉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设置

市社科联2023年一般课题为后期资助形式,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如经评审专家认定申报项目可以立项,但未达到资助标准,可转为自筹课题。选题应当以《课题指南》(具体内容附后)为依据,申报者可据此确定申报选题,细化具体内容,选择不同的侧重点进行申报。研究成果须具有原创性、现实性、针对性,能够为市委、市政府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提供有效参考。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组的唯一负责人,是项目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能在该项目中担当实质性角色。

2.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不能同时申请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它项目的申请;

(2)已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立项的课题(包括各类基金项目、规划课题、人文社科项目、科技计划项目、部门招标或委托课题等),不得以相同题目或变换题目申报市社科联一般课题;

(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本项目。

四、项目评审与立项

1.市社科联2023年一般课题的组织申报和立项评审工作由市社科联负责,经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

2.研究成果字数不低于2万字,另须提供一篇3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课题项目最终成果出版、发表或向有关单位报送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注“武汉市社科联2023年一般课题成果”及编号。

五、有关事项

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3.课题申报一律通过单位进行,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认真检查申报材料,整理汇总相关电子文档。

六、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1.项目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申报,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次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2.各二级学院请于2023年920前将纸质材料送交科研处(综一503),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317367896@qq.com,主题请注明“2023市社科联一般课题申报+公司”,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1)《武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课题申报表》一式5份。

(2)课题成果(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2万字以上)一式3份。

(3)成果摘要(3000字左右)一式5份。

(4)《市社科联2023年一般课题申报汇总表》一份。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科研处

2023年32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华科技产业园玉屏大道9号 邮编:430204 鄂ICP备10004916号